2013年9月21日 星期六

真的死於上吊窒息?

今天看蘋果娛樂版,說韓國女星死於上吊窒息

問題是上吊就是上吊了,但上吊就是否等於窒息(氣管阻塞)?

在法醫學上,吊頸 (hanging)是指頸部被套着而身休的重カ做成向下拉的カ量,令到頸部受压引致死亡。頸部受压可引致頸靜脈血管受压,血液回不到心臟,造成面部充血或帶有血點,最常見的地方有血点是眼、面、口唇和牙肉。另外,頸動脈亦可能受压,由於血液上不到腦部,所以面部不会充血,反而变得蒼白!另外頸部受压可引致心臟停頓(cardiac arrest) through the mechanism of vasovagol attack. 最後,要比較深層的受压才可occlude 氣管,(由於氣管的位置比較深),引致窒息。一般須要大些力量才可occlude the trachea.(33 lbs of pressure).
所以上吊絕不等於窒息(occlusion of the airways)
而上吊的人大部份都不會伸出舌頭

今天又問問題,古代行刑的吊台吊死犯罪者,引到死亡的原因究竟是什麼呢?是上列四种其中一种,還是其它原因?

粉红色的屍體

看見有這么多人支持我的blog,所以要加緊努力。

今日的題目是粉红色的屍體

一般人尋死的時候,都不會太着重死時的样子(反正已死去,無論怎样難看,亦無須面對吧)。所以,跳楼仍是香港最受欢迎的自杀方法。前一兩年,多得傳媒的大力推廣,燒炭曾經試過榮登榜首,但随著時間漸過,這漂亮的死法,已逐漸被人遺忘。

燒炭的屍體最大的特色便是身体呈現粉紅色,但是,並非任何濃度的一氧化碳中毒都會呈現粉紅色,只有高於30%saturation的,才容易察覺。一氧化碳比起氧氣更喜歡和血紅蛋白haemoglobin結合,所以co poisoning死的人都是死於窒息。

但是,不是每個燒炭死的人都会呈現粉紅色,如果本身是貧血或大量失血,則從外觀上,不容易看出粉紅色。

有些人問,怎样可以看出粉红色的屍體,屍休不是都是紅色的嗎?這就要憑經驗了,英文我們說是cherry pink, 究竟什\么色是cherry pink, 我也說不準,但只要見過1,2 次,便能判斷了。

除了一氧化碳中毒外,還有什麼其它原因可以導致粉红色的屍體呢?(答案下回分解)

骨頭的秘密

前幾天,一隻流浪狗給我送來一份禮物

是人的大脾骨 (femoral )

這可是常有的事,流浪狗總愛在不知名的地方搜出骨頭,有時是人骨,有時是豬骨,牛骨。在這情况,我們多數都要出動。首要是分辨骨頭的物類,如果是人類,便要帶回殮房作進一步檢查。

一塊骨頭究竟可以告訴我們什麽資料呢?

這可要視乎那是什麼骨,頭骨連下顎便最好了,盤骨都不錯,手腳骨還可以吧。

流浪狗送來的是腳骨,從骨的骨頸傾斜度可估出宅的主人是男是女,骨的腐化程度可告訴我們它的主人死去多久,骨的長度可估出那人的高度,如果曾有骨折,檢查中可看出來,骨的骨髓還可堤供DNA,你說一塊骨頭,是否有很多不能說的秘密呢?!

那塊手寫版總是壞壞的,害我要多花時間,哭!

參觀殮房

不說不知,原來殮房是可以參觀的。

不過,這只限於特定机構,如醫療輔助隊、警隊、消防等。我們會為他們示範解剖的過程和講解一些和他們工作有關的法医学知識。據前輩所講,曾有不少人在講解過程中暈倒,有些人參觀後會將衣服拋棄,避免將臭味帶回家。這對於我來說,都是不可思議的事,我的家人從來都沒有投訴過  (貓咪可能投訴過,一直咪咪叫,只是我听不明白),我在Office的同事都從來沒有說是我臭(可能不好意思說,笑)。其实,難聞的氣味只要習慣了便可。

一般人在解剖中最常問的問題是《可唔可以睇到係唔係食煙?》問這個問題的大多是吸煙者,想吸煙又怕吸煙的害處,真矛盾。吸煙是看不到的,除非出現了病变,吸煙容易導致慢性阻礙氣管病 chronic obstructive airway diseases,如出現了這個病,解剖時是可以發現的。不過,吸煙最可怕是可以導致性無能,呵呵呵!

視覺解剖

電視劇裡,常常會出現一種不合乎常理的現象---視覺解剖
即是說,還沒有正式進行解剖(只靠外部傷勢),已經可以好實在的指出死因。這種比X光眼還要厲害的法術,相信只可出現於電視劇里。因為太理所當然的事情,未必能夠反映真相,就如說,如果只憑頸上的傷痕,就判斷那個人是死於吊頭的話,這是非常危險的事情。美國就曾經有個個案,就是用药毒死了那個人之後,再布置成吊頸自殺,用末混淆視聽。

一個專業的法醫是不會只憑表面的傷勢,就輕言判斷一個人的死因。死因的推斷是由多個因素所組成。除了解剖學上的資料外,還要結合藥物檢驗報告,環境證據,證人記錄等多個因素,才能提供一個最possible 的cause of death。就算頭上發現一條長長的裂傷,都未必是因為頭部受傷才致死,可能是由於心臟病發引致暈倒,暈倒時擊到硬物引致裂傷,這樣的情況亦非罕見。
法證先鋒把法醫的角色描繪得太神化,想學外國的CSI,但學得半桶水,歐陽震華和林文龍就好像仙人上身一樣,憑少少facts就可以將整個犯罪過程推斷出來,這未免太天馬行空。
就好像上星期說林文龍話有些瘀傷是最初的一日不甚明顯,之後会顯現出來,這本來是一句正確的說話,卻應用在錯的地方。這句話是指一些比較深層的瘀傷,需要較長的時間讓那些瘀血從皮膚深層滲出表層。但劇中的介指被呔盤撞到,所受到的損傷應該是比較表面才是,因為介指是個three dimentional thing with hard and sharp edge。有一些人就算有瘀傷都很難發現,究竟是那些人呢?(提示,和種族有關)

如何成為法醫

法醫科是屬病理學系的。和其它專科一樣,只要在香港大學或是中文大學醫學院畢業後,經過一年實習,註冊成為醫生後,便可向衛生署法醫科申請,成為其中的僱員。由於只有衛生署提供現職法醫科專科培訓,想成為法醫科專科醫生只有入職衞生署。現時香港共有17位法醫科醫生,其中有2位女醫生。法醫科醫生要輪流當值,一個月大約4至5 CALL。當值時,需應付全港九所有有可疑的DEAD BODIES FOUND OR CLINICAL CASES。

在法證先鋒中,林文龍在解剖時有個錄音機錄下所有資料,不過現實裡,我們仍是要用筆將每個FINDING逐個記下,而且,所有記錄都是自己寫低的,那位幫忙解剖的殮房助手,雙手已沾滿鮮血,又怎可能幫法醫記錄呢!加上解剖用的醫學名詞很多,末受過醫學訓練的一般人是很難理解的。看法證先鋒,看得好無奈,所以好快便放棄了。

腐屍ニ

今次再講腐屍
有位仁兄問,怎樣才可減低腐屍那陣味?

可以用橙皮嗎?還是用簿荷白花油?

答案是"只要適應了,便不作一回事"

君不曾見過任何警方或殮房員工帶着一塊橙皮周圍走。

如果是工作需要,常有機會接觸腐屍,那麽趕快適應它,才是上上之策。

如果一世人只聞一兩次,那麽趕快離開,才可減低不適。

其實所有送去殮房的屍體都是存在四度的雪櫃,沒加任何訪腐劑。

有人天真的想,為什麽領取遺體時屍身會變色?!

其實,雪櫃只是减慢腐化速度,不能停止腐化,一些家屬放了個多星期或更久才取回遺體,不出現腐化迹象才奇。

大家又估下,究竟屍體放在1)水中 2)泥土 or 3)空氣 中最遲出現腐化迹象?

腐屍一

一般人聽到腐屍已縐起眉頭,誰不知原來每個人死後都可能變成腐屍。在夏天,因為天氣炎熱,和濕度高,細菌生長快,一般人只需一至二天便可變成腐屍。

腐屍出現的變化有屍身變成綠色,身體發脹,有水泡湧現,甚至有白色的屍蟲出現。汻多人不知,原來屍蟲是烏繩的幼蟲,所以在一個封密的空間,是不會有屍蟲的。屍蟲依靠進食脔肉為生,不吃新鮮肉,所以是不用害怕被屍蟲咬(當還未死時).今日寫到此,容後再續

親子監證

今天,有一對父子來到我的辦公室,要求做DNA親子監證。因為爸爸怀疑個仔唔係自己生,想遺棄佢。個小朋友一出世他親生媽媽巳經不要他,交給親戚照顧,估不到十年後,連阿爸都唔要。

無論DNA結果如何,這個小朋友都是最終的受害者。為什麼發生性行為前不想想会有機会怀孕,有了BB,就該想想自己有否能力照顧他,生了他下來,卻又不要他,真的太不負責任

解剖

其實,一直都很想寫這個題目,因為實在有太多人對它慼到陌生。

解剖,人人都有機會去面對,只要死的時候沒有足夠的病歷去suggest到死因,又或是死於非自然的死亡,又或是帶有刑事成份的,都有可能要解剖。。當然,家人可提出申請免除解剖,但是,最終決定權在死因裁判官手上。醫生只是提供協助,是沒有權力的。

如果死因裁判官決定要做解剖,會通知家屬,家屬如反對,可提出上訴,要求司法覆垓。
斛剖的過程很簡單,認屍的第二日早上,會在確認身份後開始。一般情况,会有兩條刀痕,一條由正中頸下方至肚臍下8 cm左右,另一條会在腦後方。医生会在殮房助理的協助下將內臟取出。之後逐一將內臟取去磅重,和切開,看看有沒有病變,或嘗試找出死因。有些情况下,可能要在每個內臟取些樣本來做顯微競檢查,血、尿和眼水會取去做毒物測試。如果死因是明顯的,如腦出血,心臟病發,那麽便可直接向死因裁判官提交。

做完解剖,所有內臟會放回身體內,之後用繩連上刀痕,放回泠藏櫃。大功告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