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1日 星期六

親子監證

今天,有一對父子來到我的辦公室,要求做DNA親子監證。因為爸爸怀疑個仔唔係自己生,想遺棄佢。個小朋友一出世他親生媽媽巳經不要他,交給親戚照顧,估不到十年後,連阿爸都唔要。

無論DNA結果如何,這個小朋友都是最終的受害者。為什麼發生性行為前不想想会有機会怀孕,有了BB,就該想想自己有否能力照顧他,生了他下來,卻又不要他,真的太不負責任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